2005年4月20日 星期三

走失的媽咪

一個早婚的朋友去年離婚了。

和她先生共同生活的十個年頭,她受不了先生及對方家人而離開。然後,她和一個認識短暫的異性朋友有了關係,發現自己懷孕時已與對方分開,沒工作又沒有存款的她,接受前夫的支援,拿掉小孩,在前夫家住,但分開生活。

總之,她的生活已經一團亂,因為她突然想要有自己的生活!我不認為這樣是錯的,但是當今天晚上接到她小三的女兒怯生生的打電話給我,要找她的媽媽,因為媽媽沒有回家時,我認為她錯了!

我可以支持她的新戀情,我可以接受她拿掉那個小生命,但是她讓自己的小孩到處找她,情何以堪?

走失的媽咪,快回家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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